據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,作為未來的新增稅種,房地產稅將由現行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而成。房地產稅將由各地地方稅務局征管,全部稅收收入將劃歸地方。
房地產整個產業鏈條稅負構成不合理,一直為外界詬病。房地產開發、建設、交易環節涉及營業稅、耕地占用稅、印花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企業所得稅、個人所得稅等多個稅種;保有環節僅有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,早前說的房地產稅改革,多指“兩稅合并,評估征收”。在目前的方案設計中,房地產相關的其他稅種,包括契稅、土地增值稅、耕地占用稅等將暫不納入房地產稅改革,未來在房地產稅開征后有可能逐步進行改革。專家稱,只合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一改革思路是“小改”,意在減少改革阻力、確保房地產稅順利推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