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從20日起開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,25日開始,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正式受理申請登記業務。哪些業務不能辦了?哪些還能繼續辦理?一起來看看!
老業務新流程!您可看清楚了
商品房交易流程:申請房屋面積預測繪→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→合同備案→申請房屋面積實測繪→繳納測繪費、配圖費→受理打印《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產權狀況確認單》
二手房交易流程:網簽存量房買賣合同→稅務核價,繳納稅費、維修基金等→繳納房屋轉讓手續費→受理打印《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產權狀況確認單》(轉讓)
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流程:受理合同備案卷宗→審核備案材料→記載樓盤表及打印確認單
房管局從20日起,不再發放房產證
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(簡稱“鄭州市房管局”)處獲悉,該局從20日起,停止發放房產證,并對系統進行升級,部分業務的新流程,也將從今天(8月22日)起開始執行。
記者從該局敲定的公告內容中了解到,自20日起,鄭州市房管局不再辦理的業務有:
1、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、
2、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、
3、異議登記、
4、遺失補證及已登記房屋的查封、
5、限制(含解除)。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:
1、8月19日前,鄭州市房管局已經受理的房屋交易和登記業務,將繼續辦理完畢,即按原模式繼續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或證明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