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二批 11個督查組現場督查了北京、天津、福州、玉溪、吉安、保定等城市的32個黑臭水體,并對督查的結果進行了通報。
根據生態環境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安排,今年5月-6月,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將分三批對全國36個重點城市和部分地級城市開展現場督查,F場督查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形成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統計表和問題清單,實行“拉條掛賬,逐個銷號”式管理。9月-10月,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,提出約談建議。10月-12月,對問題嚴重的城市政府進行約談,對約談后整改不力的城市,將開展環境保護專項督察。